各縣(市、區)教育學會、市直各學校(單位):
為貫徹落實吉林省教育學會《關于開展“吉林省教育學會第十屆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評獎工作的通知》(吉教會發[2014]4號)精神,根據《四平市教育學會獎項管理辦法》的規定,市教育學會決定于2014年4月—2014年5月開展“四平市教育學會第一屆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評獎工作。請按照《四平市教育學會第一屆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評獎工作實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廣泛宣傳,認真組織實施。申報材料請于2014年5月4日之前報送市教育學會。
市教育學會辦公地址: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1666號。
郵編:136000,辦公電話:5116961,5116963,聯系人:楊梅
郵箱:808brow@163.com
附件:
1.四平市教育學會第一屆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評獎工作實施方案;
2.四平市教育學會第一屆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申報表;
3.四平市教育學會第一屆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申報登記表;
4.四平市教育學會第一屆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申報材料清單。
四平市教育學會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四平市教育學會第一屆教育科研優秀
成果獎評獎工作實施方案
為充分反映我市群眾性教育科學研究的最新成果,強化和推動教育科研成果的應用與轉化,進一步調動廣大會員和教育工作者參與教育科學研究的積極性,促進我市教育科學事業繁榮發展,進一步發揮教育科研為我市教育改革發展服務的作用,按照《四平市教育學會獎項管理辦法》的規定,市教育學會決定開展“四平市教育學會第一屆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評獎”工作。
(一)評獎范圍
凡我市教育工作者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且符合下列條件的教育研究類科研成果均可申報:
(一)公開發表的論文(包括編入公開出版論文集中的單篇文章可作為論文申報),公開出版的著作(包括專著、編著、譯著、普及讀物、古籍整理、教科書、工具書等,論文集不能作為著作申報)。
(二)未公開發表與出版,但被有關教育決策部門采納并獲得相關批復或證明的調研報告,以及在實踐中取得明顯成效的典型經驗報告等。
(三)在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部門、學術團體舉辦的學術活動中進行交流或各類科研成果評選中獲獎的論文(已經獲得相當或高于本獎勵的成果不在申報之列)。
二、申報要求
(一)每位作者最多可申報兩項成果(含與他人合作的成果)。
(二)兩人以上合作的科研成果可由第一或第二作者申報。第二作者申報時需要出具第一作者授權證明。
(三)屬多卷本或系列叢書,可整體申報,如獨立成冊,也可單冊申報。
(四)成果字數不得少于2500字。
(五)成果必須是原創,對有弄虛作假、剽竊他人研究成果,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成果,取消申報者本次評獎資格,三年內不允許參加省教育學會的科研成果評獎活動并通報推薦單位。
三、成果要求
(一)選題應圍繞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教育改革發展和《教育規劃綱要》精神,反映當前教育改革和發展實踐中的問題與經驗,熱點、難點等問題,以及教育教學實踐中的問題。
(二)理論聯系實際,成果要有應用或推廣價值,對實際工作有指導意義和參照作用。
(三)研究內容、方式、方法等方面有所創新,有一定的學術價值或實踐指導意義,對基礎教育改革發展有促進作用。
四、獎項設置
(一)本次評獎設著作類、論文類(含調研報告、咨詢報告、經驗報告等)兩個獎項。
(二)本次評獎每類均設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組織獎;一等獎占10%、二等獎占20%、三等獎占30%。
(三)對獲獎者頒發“四平市教育學會第一屆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勵證書”每項獲獎成果只發一份證書。兩人以上的合作成果,證書上按作者順序署名。
五、評獎程序
評獎工作按照初審、學科評審、學術委員會終審、公布結果等程序進行。
(一)初審
由市學會秘書處組成初審組按照評獎實施方案中的相關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認。
(二)學科組評審
由市教育學會學術委員會聘請市內基礎教育專家學者,按學科組成評審組(評審組人數根據成果申報數量確定,一般3-5人),按照成果評價標準和評審要求,對經初審獲得評獎資格的成果進行評審。
(三)學術委員會終審
由市教育學會學術委員會對學科評審后取得獲獎資格的成果進行終極評審。
(四)公布獲獎名單
由市學會秘書處將終審結果向各縣(市、區)教育學會和市直學校(單位)公布。
六、申報組織
(一)評獎工作由市教育學會學術委員會組織實施,市教育學會秘書處負責評獎的日常工作。
(二)各縣(市、區)、市直各學校負責組織本縣市區、本單位、本學科成果的申報(審核、匯總和報送)。
七、申報材料
(一)填寫《四平市教育學會第一屆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評獎申報表》一試二份,材料清單一份。
(二)著作類成果提供原件一份,其他公開發表的成果提供成果復印件一式二份(包括: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發表文章全部內容和封底);未公開發表的文稿需提供一式二份(A4紙打印,標題采用黑體三號字體,正文采用宋體四號字),被采納或推廣的證明材料一份。
(三)相關佐證材料復印件一份。
(四)組織申報單位填寫《四平市教育學會第一屆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申報登記表》,同時將電子版發至市教育學會秘書處郵箱。
八、時間安排
4月中旬—5月4日為成果申報階段,5月5日至5月10日為評審階段和公布階段。5月中旬為向省教育學會推薦階段。
九、評審費用
本次評獎,著作類收取評審費150元/項,論文類80元/項。
十、成果推廣
(一)經評審,凡獲得一等獎的優秀成果推薦到省教育學會,參加“吉林省教育學會第十屆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評獎”(不另收取評審費)。
(二)在評獎中獲較高獎項且未公開發表的成果將推薦到省教育學會會刊《吉林教育學刊》和《四平教育》上發表。
本實施方案由四平市教育學會學術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