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會員、分支機構: 為擴大省教育學會教育科學研究的群眾基礎,進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學、幼兒教師和廣大教育工作者參與教育科研的積極性,不斷提升教育科研的能力和水平,促進我省教育科研的繁榮發(fā)展,省教育學會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推選省教育學會會員活動。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會對象 個人會員:省內教育系統(tǒng)的中小學、幼兒教師、高等師范院校師生、教育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及熱愛教育科研的教育工作者均可以申請加入本會。 單位會員:中小學、幼兒園、高等師范院系、教育科研機構、教育類社團以及與教育相關的企事業(yè)單位等均可以申請加入本會。 二、入會條件 (一)申請加入本會個人會員的條件 1.自愿加入本會,擁護本學會章程; 2.積極參加教育科學研究和教育改革實踐活動; 3.在當?shù)亟逃茖W研究與實踐領域中有一定影響; 4.在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 5.按時交納會費。 (二)申請加入本會單位會員的條件 1.自愿加入本會,擁護本學會章程; 2.積極參加教育科學研究和教育改革實踐活動; 3.在當?shù)亟逃茖W研究與實踐領域中有一定影響; 4.按時交納會費。 三、會員享有的權利 (一)個人會員享有的權利 1.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進行監(jiān)督; 4.優(yōu)先在會刊《現(xiàn)代教育學刊》上發(fā)表文章; 5.參加吉林省教育學會系統(tǒng)年度“兩先一優(yōu)”評選活動; 6.優(yōu)先參加吉林省教育學會兩年一次的“吉林省教育學會優(yōu)秀教育科研成果評選”活動; 7.退會自由。 (二)省學會為單位會員提供如下指導和服務 1.編發(fā)會刊、簡報,通過網(wǎng)站溝通信息,加強會員單位之間的交流與協(xié)作; 2.召開學會工作經驗交流會或理論研討會; 3.參加單位會員舉辦的重要活動; 4.評選表彰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等; 5.提供單位會員交流平臺,協(xié)助單位會員舉辦學術活動,提高學術水平; 6.幫助單位會員爭取政府購買服務和參與社會服務項目; 7.反映單位會員的意見、要求、呼聲和困難等。 四、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zhí)行本會決議; 2.從事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教育教學改革實踐; 3.參與學術交流活動,向本會提交學術論文、教育教學案例和個人研究課題; 4.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5.完成本會交給的工作任務; 6.按規(guī)定交納會費。 五、會員發(fā)展程序 1.申請人如實填寫《吉林省教育學會個人會員申請表》(見附件1),《吉林省教育學會單位會員申請表》(見附件2),《吉林省教育學會個人會員匯總表》電子表一份、紙質表一式三份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電子照片(小二寸紅底,與個人會員統(tǒng)計表編號相同)電子版材料一并報送; 2.申請加入省學會的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經縣(市、區(qū))教育學會審核匯總(見附件3)上報省教育學會,市(州)直屬學校報市(州)教育學會審核匯總上報省教育學會,中省直單位直接上報省教育學會批準。 六、相關事宜 1.個人會員會費:以五年為一個周期,每年20元,五年共計100元(含會員證工本費),一次性繳齊。 2.單位會員會費:一般500元每年。 3.發(fā)展個人會員的人數(shù):市直學校10—15名;市直單位2--5名。 |